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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件!刘晨向山西省图书馆捐赠地契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本站 时间:2024-07-13

近日,太原市刘晨女士为山西省图书馆捐赠了5件地契,这5件地契涉及山西省崞县(今原平市)闫庄村和上社村,时间为1951年至1954年。

这5件地契反映了建国初期崞县人民政府执行国家土地法规及当地农村土地买卖流转、村民生活状况等社会情形,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和研究价值。

 

▲1951年崞县闫庄村樊加红卖地契(刘晨捐赠)

什么是地契?

地契是指买卖土地的双方所立的契约。

地契由卖方书立,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坐落、四至,地价,出让条件,当事人双方、亲属、四邻、中人及官府等签字盖章,是转让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未向官府纳税前的地契称为“白契”,经官府验契并纳税后称为“红契”。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由买方保存,作为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贷款。

 

▲1952年崞县上社村郝同宝卖地契(刘晨捐赠)

崞县地契

本次捐赠的5张地契都是卖地契,交易地为崞县闫庄村和上社村;格式基本相同,都是由土地所属村庄核签、崞县人民政府签发的红契,并贴有印花税票。

右半部分是第一联为卖地草契,由村(乡)人民政府核签,内容为:“立卖地契人×××,今将自己坐落在××地××段计×亩×分×厘,东至 × 南至× 西至× 北至× ,同中说合情愿出卖与×××名下,言名卖家本币×××整,当日价业两清,各无异说,自卖之后如有亲族产邻争执或其他纠葛情事,由出卖人负责,与承买人无干。恐口无凭,立卖契为证。原证或原契 ×××,原产量 ×××。村(街)长(签名)、说合人(签名)、产邻(签名)、写契人(签名)、公元 ××年 × 月×日卖契人(签名)”。本联由承受人持往县人民政府投税。

左半部分为第二联是崞县人民政府签发的卖地契。本联为表格形式,内容包括:出承人姓名及住址、交易种类(土地)、座落四至、数量、价格、税率税额等事项,最后是签发时间及崞县人民政府钤印。本联交投税人收执。

其中一张地契上第二联上还附有“崞县人民政府田房契税收据”,内容主要为:投税人姓名住址、税款、契税编号等事项。

 

▲1952年崞县上社村郝安和卖地契(刘晨捐赠)

 

▲1952年崞县上社村郝家齐卖地契(刘晨捐赠)

▲1954年崞县上社乡郝海银卖地契(刘晨捐赠)

地契文书是见证我国土地权属变更的重要历史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变迁,能够为后人查考史料提供依据,发挥历史资料的价值。

山西省图书馆将对捐赠的契约文书进行整理登记,妥善保存,为读者提供便捷服务。

 

▲工作人员为刘晨女士(左)颁发收藏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