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藏历史!山西省图书馆征集“战”疫资料公告
山西省图书馆是山西省地方文献收藏中心,承担着保存山西地方史料、传承弘扬山西文化、反映新时代山西精神面貌、促进山西高质量发展的使命。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而复杂,虽然我们的生活按下了暂缓键,但社会各界都积极高效动员起来,主动担当,共克时疫。这期间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事迹,都值得我们铭记和留存,每个人无论身在何处、身居何职、身负何责,都是参与者、阻击者、奉献者。
为了妥善收藏、保管、开发、利用山西各界团结一致,共同“战”疫的地方性资料,更好地服务社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山西“战”疫相关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公文类。山西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防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作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各项政策等公开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2.纸质文献。一是图书、报刊等正式出版物,各出版社、宣传媒体单位在防疫抗设期间出版、发表的纸质出版物;二是非正式出版物,在疫情通报、疫情防治、宣传疫情知识等实际行动过程中形成的纸质资料,如:抗疫纪实汇编、画册、宣传册资料等。
3.实物类。反映全民参与、共同抗疫的实物,如:通告、登记表格、出入证、标语、特定人员的各类证明、请战书、战袍、特制旗帜、志愿者袖标等。
4.先进事迹类。反映山西省内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护人员、协调统筹及保障民生人员等的先进感人事迹的图片、文字、音视频资料。
5.艺术类。反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主题文艺作品,如: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等文艺作品。
6.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实物和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按照自愿原则鼓励无偿捐赠,任何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文献资料,经评估确定收藏的捐赠文献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2.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或实物,收藏人自己有保存所有权意愿的,本馆可复制后将原件归还收藏者。
三、征集要求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尊重并保护著作权,涉及作品需是捐赠者原创或获得作者授权,确保无法律风险。
2.本馆享有对捐赠作品的使用权,可进行再次开发创作,用于公益宣传推广。
3.实物资料要求是原件。
4.电子资料要求是定稿。
5.艺术、文学类等创作手稿,尽可能是原件;文艺作品、照片、音频和影像资料,请附简短内容说明。
四、接收方式
1.实物资料:
闭馆期间(疫情期间)由于此次疫情传播的特殊性及受到各地防疫政策的限制,闭馆期间(疫情期间)暂时无法接收实物资料。可先将实物资料拍照或扫描,转换成电子版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待开馆后根据防疫政策要求将实物资料邮寄或送至我馆。
开馆期间(疫情结束)可将相关资料直接送至山西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部特种文献阅览室。
也可将相关资料快递至山西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部,邮资由省图书馆承担。
也可通过电话、邮件联系山西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部,省图书馆可派专人登门拜访,开展征集工作。
2.电子资料: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捐赠者姓名、详细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等。
五、接收时间地点
周二至周日9:00-17:00,地方文献部,或总服务台。闭馆时间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广经路5号
收件人:山西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部 杨老师 毛老师
联系电话:19935181931 15834054091
邮编:030021
电子邮箱:287519853@qq.com
七、文献利用
对接收捐增的文献及实物,山西省图书馆今后将妥善收藏保存,并整理加工后再利用。一是开设专柜进行陈列展示,二是开展专题展览、讲座,三是进行数字化加工,制作专题数据库,四是提交国家图书馆与全国各省资源共同建设线上抗疫数据平台。通过上述措施方便读者进行浏览、查阅、观赏、学习。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山西省图书馆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山西省图书馆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