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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馆 创新发展——山西省图书馆举办第二期馆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本站 时间:2018-01-18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提升馆员的理论素养,以更大的格局、更科学的方法、更有效的手段服务读者,山西省图书馆于2018年1月17日上午举办了第二期馆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特别邀请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也是《公共图书馆法》出台的主要推动者之一李国新教授权威解读《公共图书馆法》。山西省图书馆、太原市文化局、太原市图书馆及各县区图书馆2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学习。




 

       培训讲座中,李国新教授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对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深远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李教授认为,《公共图书馆法》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公共图书馆法律界定、强化了政府设立和保障公共图书馆的责任、推动了公共图书馆体制机制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建立了公共图书馆提供服务的法律规范、明确了国家图书馆的性质功能、完善了我国出版单位和出版物的交存制度,是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较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法规,对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李教授也指出《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与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可以说任重道远。李教授的精彩讲解,使公共图书馆人进一步认识到,未来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既有机遇,更有挑战,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大家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与使命感。


 

       本次培训由山西省图书馆党委书记石焕发主持。她强调,博尔赫斯在《天赐诗》中曾表述“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作为新时代的公共图书馆人,我们要守护好这座“天堂”,让珍贵的社会记忆在这里保鲜、珍藏;作为新时代的公共图书馆人,我们要乐于创新、勇于钻研,以更加开放、包容、共享的姿态推陈出新,打造与时俱进的“百姓书房”;作为新时代的公共图书馆人,我们要将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使命担当起来,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出贡献。